2014年以来,玉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持续发力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从严加强监督检查。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场所、关键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的节日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检查。2014年以来,组成明察暗访组和专项督查组开展督查 570人次,共查处公车私用14起,违反工作纪律11起,集中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从严开展专项整治。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组织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8个督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16个单位存在问题,依规依纪分类进行了处理,对典型问题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全市共有1287个单位作出不用公款发送和接受“红包”的承诺,1209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的个人承诺。21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的数额达26.1万元。查处收受红包及购物卡5人,涉及金额33万元。
从严整治“为官不为”。认真落实市委《关于玉溪市党政机关“敬业有功、怠业必惩”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执纪问责。2014年,全市共问责148人,其中,县处级7人,乡科级58人;2015年上半年,全市实施问责25人,营造了“敬业有功、殆业必惩”的干事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