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按照丽江市纪委关于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的要求,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于近期对所负责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1个部门2015年上半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督查。
这次督查主要采取明查暗访、听汇报、查资料、座谈等形式。一是采取听汇报、与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调查了解、交心谈心;二是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逐条梳理;三认真查阅各单位半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痕迹材料,四是对存在问题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进行全面整改。
经督促检查,发现被督促检查部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正“四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抓领导,严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二是抓统筹,出实招,创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督查组也发现一些问题:有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担当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党委党组在结合实际细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上有差距;未上专题廉政党课,中心组学习任务还未完成;痕迹资料收集分类管理不够规范等。对于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在口头反馈的基础上,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单位及时整改,按照党风廉政要求认真落实,并将整改情况报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