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治理“为官不为”动真格

发布时间:2015-08-10 11:03:20   来源:保山市纪委

在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中,施甸县以“两个重点”、“六个规定动作”、“十种情形”对“为官不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两个治理重点:治理重点为县处级领导和所有乡科级领导干部。

六个规定动作: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一次思想发动、开展一轮谈心谈话、开展一次工作调研,在8月底前组织一次自查自纠、在9月底前进行一次集中督查、在12月底前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

治理十种情形:对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实现“三个定位”战略目标不认真履职尽责,怕担风险、畏首畏尾,有难度的事不愿干,有风险的事不敢干,没先例的事不肯干,没有完成所承担任务的;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重视、不研究,被动应付,缺乏有效措施,特别是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改革任务不落实、推进不力、工作严重滞后,贻误事业发展的;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状态、消极怠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的,该批办、交办事项不及时办理,该限时办结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贻误工作,特别是被投诉、反映经查实的;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明令督查并要求整改的问题,或者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自查发现的严重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解决,或者因为措施不力导致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的;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想事、不干事,年度重点工作未完成目标任务,或者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打不开局面的;怕得罪人,对直接分管的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下属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查处的;在职责范围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因怕担责任、不敢果断决策,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的;其他不作为、不担当的行为。

在治理工作中,施甸县委、县政府及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率先垂范,做到既把自己摆进去,又当好组织者、推动者。要求要通过思想发动,教育转化一批;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提醒一批;通过工作调研,调查发现一批;通过自查自纠,调整处理一批;通过集中督查,查处纠正一批;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约束一批,真正把本乡镇、本单位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治理好。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随机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公开曝光和披露反面案列,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施甸县开展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工作以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场次,全县股所级及其以上领导干部累计2200人次集中观看了《“狂妄”的代价》、《人生不能重来》警示教育影片;派出暗访组到12个乡镇129个村(社区)共计150户群众家中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干部作风情况进行走访。在执行纪律方面,对违纪的8名公职人员作出党政纪处分,对涉嫌违纪的2名公职人员进行纪律审查,对2名中学校长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在施甸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了纪律审查信息和曝光了对暗访发现的8名公职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理情况。全县各级各单位认真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组织召开动员会、开展交心谈话和工作调研等。“慵、懒、散,有权不担责、不负责,遇到问题绕着走”等“为官不为”问题,将被列为“问题清单”晾晒出来,整改情况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赵贵银   严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