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8-10 10:02:09   来源:楚雄州纪委

禄丰县委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着力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深化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硬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常研究、常部署、常治理。通过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根据领导干部职务变动情况,县委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中共禄丰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具体明确主体责任内容及追究办法,强化各级党委(党组)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严把关口,选好用好干部。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的审核把关,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2014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议共讨论票决干部10批164人,提请县委全委会讨论票决乡镇党委书记拟任人选2批4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办法(试行)》,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活力,让履职者用好权、实干者得到重用、失误者得到宽容、被陷害者得到保护、不尽职者受到惩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制定了《禄丰县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处置不合格党员142名,其中除名、劝退16名,限期改正126名。

带好队伍,强化权力制约。认真落实《禄丰县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全县529名科级领导干部在2014年度责任制考核时进行了述廉,并开展述廉测评和作风状况评价,10名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认真贯彻落实《禄丰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办法》,健全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重点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关键岗位查找风险。全县共查找风险点2673个,制定防控措施3526条;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6989个,制定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8551条,规范了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

落实责任,当好廉洁表率。制定了《禄丰县贯彻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了83项工作任务,并分解落实到相关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修改完善《禄丰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责任制考核为优秀、合格的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检查、平时加强督促和指导、年终严格考核奖惩,层层传导压力,严格倒查追究履职不到位的班子和个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2014年以来,取消了12个集体、20名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华增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