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以“四个明确”为抓手积极推行任务清单管理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10 09:53:08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切实解决好部分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福贡县结合全县中心工作,以“四个明确”为抓手,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权责、强化考核,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不断提高执行力和贯彻力,确保“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明确管理意义。为客观公正评价乡(镇)及县直部门的工作实绩,制定下发《福贡县关于在部分乡(镇)及县直部门试行工作任务清单管理的通知》,通过每季度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清单管理、跟踪考核,保证中央、省委、州委决议决定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坚持以工作完成实绩考核为重点,促进科学发展,引导各单位、各部门和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及时高效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明确主要内容。在开展任务清单管理工作中,福贡县结合全县工作实际,要求各乡(镇)、部门认真梳理和分解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全委会报告、县人代会县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具体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办的大事、要事、急事和其他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点工作,通过季度分解、全面考核、跟踪管理的方式确保任务清单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明确管理办法。乡(镇)及县直部门工作任务清单内容由单位上报,每季度考核一次。每季度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成县委考核小组负责完成跟踪管理、综合考核,县委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督查室。工作任务清单考核结果,将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科学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以及对干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和乡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明确试点先行。为确保工作任务清单管理有序推进,县委县政府决定采取先行试点原则,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由上帕镇党委政府、架科底乡党委政府、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等12个单位先行试点,并在总结经验基础上2016年将全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