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严格执纪 勤拍“苍蝇”

发布时间:2015-08-10 09:21:49   来源:红河州纪委

个旧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持续发力,勤拍“苍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重视纪律审查,形成办案常态。市委将纪律审查和惩治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排除干扰和阻力,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办案。市委书记示范带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市委书记专题听取案件查办工作汇报6次。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办案工作机制,把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制定了《个旧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进一步传导压力和调动案件查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其解决后顾之忧。在全市10个乡(镇、区、处)和29个重点部门遴选骨干建立办案人才库,进一步整合办案人才资源。

严格落实“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在议事协调机构上做“减法”。将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市纪委共清理和调整议事协调机构160个,仅保留13个。为推进“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召开了全市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制定了《个旧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约谈办法》,在全市各部门、乡镇、村(组)开展分级约谈活动。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约谈包括村(组)干部在内的各级干部2666人。通过以“督”开路、以“谈”明责,划分出边界明晰的“责任田”,明确任务清单,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今年上半年,市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办案人数参与率63%,乡镇纪委参与率100%。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28件28人,同比增长180%。乡镇自办案件数量明显提升,全市10个乡镇均有1件以上自办案件。

挺起纪律规矩,转变办案理念。转变观念、将“抓早抓小”融于日常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中,突出执纪特色,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结合“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成立5个督查组,对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插手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的6个主责部门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整改销号制。目前,督查组提出整改意见16条,整改销号7条。同时,严肃查处了3起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违纪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专项检查工作,摸清底数,加强监管。严格执行述廉、约谈、质询、廉政审查等制度,9个乡镇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述廉并接受质询和测评。对反映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通过信访谈话、信访初核、情况通报、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信访监督。坚持和改建领导干部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对4名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7批159人,并现场进行廉政知识考试,对10名成绩不合格的干部进行约谈。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个旧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专题研讨会,约请9个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负责人进行交流发言,深化对党纪法规的认识。

三级联动协作,凝聚办案力量。 委局机关整体带动查。成立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统一调配,打破以往按室、乡镇、部门分工区域查办案件的模式,采取“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工委+乡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办案人才库”大联组方式,着重解决涉案人员复杂、办案时效性强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各派出纪工委对口协同查。市纪委常委分别联系各派出纪工委,加强对派出纪工委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对口联系原则,充分发挥纪工委“派”的特点和优势,在市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下,采取“纪工委主办+部门纪委(纪检组)协办”的方式,负责查处联系监管部门的违规违纪问题。今年初,对各纪工委联系监管单位进行了轮换调整,避免因长期监管联系“人太熟”难办案的问题。乡镇纪委分片协作查。制定了《个旧市乡镇纪委片区联合协作办案办法》,市纪委成立乡镇纪委分片联合协作办案工作领导小组和业务指导小组,将全市10个乡(镇、区、处)划分为三个片区,每个办案片区由3-4个乡镇纪委组成,负责协作查处片区内的违规违纪问题,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办案人手少的问题。划分片区后,根据案件检查工作需要,既可在分工区域内办案,又可以跨区域实行交叉办案。

加强线索管理,提升办案质量。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机关加强对案件线索的管理,确保违纪案件得到有效查处。信访举报中提取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件线索主渠道的作用。今年以来,在执法检查、作风督查、纠风治乱、专项督查中发现案件线索5起。在沟通协作索取案件线索,加强与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善于从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工作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 从办案中深挖细查案件线索。在办案过程中,对查办的案件深入研究、分析研判,着重发现有连带的串案、窝案。坚持内外兼查,对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出现的违纪行为绝不手软。今年以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