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搭建“七个台”促村监会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5-08-10 09:11:01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5年以来,江川县为村(社区)监委会搭好“七个台”,保障监委会认真履职,让监委会成为乡镇纪委和村级党组织监督的专门力量。

搭“后勤台”,保障监督独立性。县纪委监察局对每个监委会给予1万元考核补助经费,为监委会统一配备电脑、文件柜、打印机,联通网络,从经费上和条件上保障其独立履职,强力支持监委会大胆监督,上下联动,增强监督的威慑力。

搭“工作台”,保障委员监督职责。监督委员会委员在主任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委员分片联系村(居)民小组工作,分片负责监督,让委员行使监督权,不让监督权虚置。

搭“诉求台”,保障群众利益实现。监委会利用群众诉求中心平台,受理群众合理诉求,与其他部门共同解决群众诉求,通过监督手段,确保群众合法利益实现,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搭“三务台”,保障群众知情监督权。为村(社区)统一制作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栏,监委会通过监督措施,督查村党总支、村(社区)委会定期公开“三务”,晒“三务”,保障党员群众对村(社区)决策、执行政策情况的监督,让监督工作有发力点。

搭“审核台”,保障村务监督有着落。自成立村监会后,将村民理财小组职能并入村监会,由监委会主任负责村组财务审核会签,财务收支无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乡镇农经中心不入账。监委会全方面介入“三资”管理工作,监督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建立完善“三资”管理台帐,实行“两套帐”,集体经济一套帐,报村监会备案一套帐,确保“三资”保值和增值;村监会参与村级招投标、集体资产管理、重大资金支出等方面工作,监督工作不留盲区。村监会对村务管理特别是村级财务、工程建设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有效地推进了村级民主治理的协调运行。

搭“会议台”,保障监督工作不缺位。村监会主任、委员列席村(社区)党总支、村(社区居)委会召开会议,为集体经济管理发展献言献策;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年度述职评议,协助村(社区)召开班子及班子成员述廉评议工作,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参加“四议两公开”会议,保障党员群众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监督不缺位,真正做到“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

搭“督促台”,保障监委会干有标杆。执行县委办、政府办下发的村监会考核办法,对村监会开展的工作进行考核,奖优罚劣,避免干和不干一个样的情况,让监督有力、群众认可的村监会成标杆,对不称职的监委会主任、委员亮“红牌”。通过加强工作考核,实行以奖代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最终实现村监委会各项工作规范、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