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纪委监察局立足于关口前移、着眼防范,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建立完善约谈制度,认真开展“五个约谈”,做到问题抓早抓小,早提醒、常监督,以约谈促进问题得到整改落实,以约谈督促党员干部廉洁勤政。截至7月31日,晋宁县纪委监察局共约谈309人(次),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次),科级干部247人(次),一般干部22人(次),其他人员31人(次)。
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廉政约谈。坚持县纪委常委与各乡(镇、街道)、县级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谈话制度,开展下级纪委书记向县纪委汇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谈话制度,切实督促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县纪委委常与7个乡(镇、街道)和41家县级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谈话77人;开展新任职干部任前廉政约谈134人。
立足抓早抓小,开展提醒约谈。对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中发现的尚未达到违纪违法程度、但问题相对突出的个人,按照实事求是、注重教育的原则,对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个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提高认识,引起重视,做到防微杜渐。今年1—7月,已开展工作不到位督促整改提醒谈话5人,被问责人员所在单位的领导督促整改提醒谈话8人。
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约谈。对“三公”经费、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突出领域,执法和效能监察中发现的典型问题,信访问题反映较多的8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重点约谈。把开展约谈与完成工作任务、查找薄弱环节、督促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增强约谈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做到防患于未然。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约谈,对土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工程建设、组织人事、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红包”问题等“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晋城镇、六街镇、县磷都矿业公司等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县纪委监察局对约谈事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或屡纠屡犯的单位和部门启动问责程序,确保约谈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督促问题整改,开展诫勉约谈。开展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坚持对群众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排名末位的单位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督促被约谈对象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促进工作任务落实。今年,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晋城镇、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12家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群众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排名末位和单位、部门、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相对集中的晋城镇、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强调责任担当,开展问责约谈。立规矩、严纪律,强调岗位职责和责任担当,对不主动承担岗位职责、遇事不担当、工作懈怠,贻误工作或造成工作严重滞后,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具体工作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并开展问责约谈。目前,全县已开展问责约谈56人。
晋宁县开展“五个约谈”坚持做到了应谈必谈,即无论是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和县级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还是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古滇国项目管委会等县级领导担任“一把手”的单位,只要符合约谈标准,一律进行约谈。通过约谈及早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好小问题整改,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有效遏制了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