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到2015年7月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70件(次),初核案件线索1378件1569人,立案查处752件824人,结案655件705人,给予党、政纪处理70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0人,乡科级干部175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3141.18万元。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典型问题103件31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问责处理280人。对典型问题分7批次在全州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013年来,文山州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问责力度,不仅严肃查办了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原主任吴远豪、文山州水务局副局长王祖鹏等处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还加大了基层腐败案件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了广南县莲城镇坡孟村原党总支书记吴正兰因贪污农村低保金、丘北县温浏乡令冲村党支部原书记余勇,伙同其妻毛艳通过冒用他人名义办理农村低保、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截留农户临时救助金等方式贪污国家补助金等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同时,向“四风”问题开刀,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庸懒散拖”、“吃拿卡要”和“为官不为”等问题,通过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对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通过建立纪委、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横向协同办案机制,与执法机关建立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等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反腐败工作协调会议,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优化整合办案力量和资源,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畅通信访渠道,梳理和挖掘群众反映的问题,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如广南县通过建立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网上举报、舆情搜索等信访举报渠道以及“今日督查”大接访、领导干部“三走访”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举报,提供信访线索,挖掘提升案源;推行纪委常委包案制、乡(镇)片区联动办案制等,对重要、疑难案件由纪委常委分片包干督办,严肃查处科长(股长)、站长、所长、院长、校长、村长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案件。
文山州注重强化乡镇、街道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逐步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机构、人员,在全州104个乡镇配备纪委书记和专职纪委副书记170余人,通过抽调参与州、县查办案件锻炼、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实行案件查办奖惩机制,加强乡镇自办案件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村、社区监督网络,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和低保医保等惠民政策资金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