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突出监督重点 强化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08-07 10:12:15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三转”工作,结合全州实际,突出监督的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突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各级领导班子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重点对象。州纪委协助州委抓好《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牢牢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强化责任追究,促进“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完成2014年度全州13个县市和97个州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并评定考核等次、兑现奖惩。2015年度全州13个县市和91个州级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县市、各部门进一步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狠抓落实。组织部分县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在线访谈。严格落实县市、乡镇纪委书记每年向上一级纪委报告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河口县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实现“两个责任”责任书分开签订、分别考核。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大派出机构巡查工作力度,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红河州认真落实“州、县市两级纪委常委班子成员每年约谈两次下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就履行“两个责任”,在州纪委书记、副书记约谈了13县市委书记的基础上,州纪委常委约谈了13县市纪委书记,促进了县市委、纪委书记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安排3个县市、12个州级部门共15名主要负责人在州纪委全会上述廉,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组织全州县市和州级部门共36个单位、173名主要负责人走进《红河热线》直播间,受理各类问题热线、电话160次,微信35件,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

突出对后备干部和即将进入党政领导班子的干部的监督。红河州结合实际,改进约谈、函询等相关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批评教育。严格落实《红河州州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对155名提拔、交流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73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