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狠抓“六项工作” 落实监督责任见力度

发布时间:2015-08-06 09:31:26   来源:普洱市纪委

墨江县纪委在推动监督责任落实过程中,结合实际,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六项工作”不放松,强化了监督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发挥好协调作用。按照市委、市纪委的部署,结合实际,向县委提出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县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任务、考核内容、考评标准及签订目标责任书,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上半年,共对15个乡镇、56个部门(单位)开展了3次监督检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2个乡镇5名科级干部和3名职工进行了问责。并协助县委、政府与15个乡镇、56个部门(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构建覆盖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责任体系。

狠抓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发挥好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墨江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系列制度,抓住春节、清明、双胞节等重要节点,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实现定期检查和明查暗访常态化。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系列配套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会务费报备核实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县“三公”经费的管理,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810.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7.82%。实行科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备核实制度,坚决遏制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行为。上半年,全县共有17名领导干部报备了办理婚丧事宜,县纪委对其中的12名领导干部办理情况进行了抽查核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规范公车使用管理,问责了1起公车私用的违纪行为。

狠抓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发挥好惩处作用。坚持抓早抓小,开展重点对象廉政谈话50人(次),全县1164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90名中心、所、院校负责人作出了不收受“红包”的承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上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8件18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6件6人,一般干部6件6人,其他人员6件6人,涉案金额468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积极畅通信访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共收到信访举报案件42件,已办结39件,正在办理3件,办结率为95%。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共对17名干部职工进行了行政问责。其中,涉及科级干部6人,其他人员11人。

狠抓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工作,发挥好约束作用。协助县委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加强对《墨江县县委常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墨江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乡(镇)党委、县属党组和县直部门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墨江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墨江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试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墨江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墨江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墨江县关于规范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等系列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制度约束作用,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狠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好阵地作用。把宣传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组织全县122名科级干部参加法院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用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警示领导干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干部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强重大节日、工作升迁等重点时段的廉政提醒工作,共向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发送节日廉政短信2000余条。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入”活动,深化廉政文化建设,播放廉政警句、廉政公益广告610条。抓好党务政务公开栏,打造廉政文化长廊精品,积极向社会传导廉洁从政的正能量。

狠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工作,发挥好表率作用。把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首要前提。县纪委以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带带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知法、遵纪守法。上半年,机关36名纪检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全县11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案件检查、案件审理、问责和信访等工作业务培训;派出20人(次)业务骨干参加省、市纪检监察系统短期集训,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严格落实纪检体制双重领导机制,加强对乡镇、部门(单位)基层纪检组织的领导,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上半年,全县4个乡镇、3个部门(单位)纪委办理了自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