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盯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8-06 08:57:37   来源:昭通市纪委

2014年以来,水富县始终盯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放松,为推进水富“四个城市”建设和“二次创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水富县委抓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县委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全会和常务会多次对党风廉政建设、纪检体制改革、案件查办、纪检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调整充实了县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领导组,严格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汇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制度,县委书记、县长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上述廉,其他处级干部提交书面述廉报告。到目前为止,云富街道办事处主任、两碗镇镇长、县教育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分别作述职述廉报告,接受县纪委委员现场提问和民主测评,其他科级干部在年终考核会上述廉。先后组织36名处级干部、700余名干部职工到县看守所、县检察院等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112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观看高德荣先进事迹专题片和《法与权》《法与情》《法与钱》等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168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县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现场庭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执行八项规定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对49名岗位调整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其中调整提拔纪检干部13名,进一步充实了纪检监察队伍和办案力量;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10多个制度,切实把权力规范在制度之中。

该县还先后17次对公车私用、上班纪律、镇(办)干部“走读”、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等开展督查,组织明查暗访20余次,对12名干部和23个单位违反工作纪律进行处理;对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县委政府的142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只保留或继续参与20个,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业务外工作,真正让纪检监察工作实现“三转”,聚焦主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