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启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记谈 促知责履责担责

发布时间:2015-08-05 16:38:54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一个地方的风气怎么样,主要领导的作用特别重要。在台上要求别人做的事情自己首先要做到,不能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嘴里一套,做事一套,要做到言行一致。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领导干部自身的作风要硬,要能够以身作则,起好带头示范作用。”市委常委、思茅区委书记毛保祥在接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记谈时如此说。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引导并强化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不断推进普洱市党风廉政建设。近日,《普洱日报》、普洱电视台开设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记谈”栏目,邀请全市各县(区)委及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讲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措施与成效。第一期已于8月4日启动,并将持续进行。

毛保祥告诉记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思茅区的主要做法是: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通过举办廉政党课、与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组织干部到普洱监狱等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等,强化领导干部廉政意识、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强化制度建设,对风险比较高、权力比较集中,管权、管财、管物的领域专门制定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狠抓案件办理和作风整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虽然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思茅区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少数乡(镇)和部门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抓落实的措施不够有力;极少数领导干部存在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纪律的底线,例如,在去年查处的案件中,区农业局先后两位局长皆出现问题;另外,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和效率不高,极少数干部慵政、懒政,缺乏担当,群众到窗口单位办事,办事人员不讲解办事流程,致使群众多次跑腿后事情仍无结果。造成群众口中流传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发生。

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毛保祥表示,将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道德底线,让干部牢记“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让干部不想腐;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用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让干部不能腐;加强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让干部不敢腐。同时,要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建立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有力推动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