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政法委把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政法各项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切实做到“三到位”,确保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落实主体责任到位。主要领导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不搞“下不为例”,不搞“集体负责”,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批评教育。年初,先后与州委政法委机关班子成员、州级各政法部门主要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11份,经明确检查考核,所在部门年内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或因违反省州党委有关规定被纪检部门通报的,一律取消本单位当年政法综治工作评先资格;先后4次在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多次与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2次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党课教育。
落实八项规定到位。自八项规定提出以来,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不断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成果。今年,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坚持轻车简从,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带头明察暗访,随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访,多次到艰苦的边远山区、贫困地方、乡镇学校、企业单位和基层法庭、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实地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充分掌握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第一手资料。目前,州委政法委机关办公室无奢华装修和超标准配置办公用品,办公用房无超标面积现象,无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严格落实节假日、周末公务用车封车制度,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发生。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无乱发放津补贴情况发生。严格落实办文、办会制度,积极推广电子公文,推行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公文,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材料。
落实专项整治到位。坚持从抓实干部思想教育入手,从制度抓起、从突出问题抓起,进一步加强党纪法纪教育,树立服务群众意识,对机关每位同志进行定岗、定责,明确工作职能职责,着力整治“庸懒散漫玩浮”等不良风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大公开遴选优秀干部力度,创新干部选任机制,构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党委《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全体干部作出了庄严的承诺,确保风清气正。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再次学习了“六个严禁”内容,视“六个严禁”为铁规、为禁令,筑牢“六个严禁”的思想防线。同时把“四风”突出问题作为专题教育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着力把解决好“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推进平安大理建设、法治大理建设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巩固和拓展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州政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努力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杨辉 游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