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自开展“转方式、转职能、转作风”以来,不断强化监督,立足事前防范,坚持关口前移,推行“五必谈”,教育领导干部知“红线”守“底线”不碰“高压线”,切实做好干部监督工作,为创建一直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提供纪律保障。
坚持廉政提醒谈话,打好“预防针”。县委每年至少安排1至2次,分别以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方式,与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询问该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单位重点工作开展等情况。
坚持干部任前谈话,提升“免疫力”。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采取集体与个别相结合的形式,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对岗位调整人员尤其是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上好任前廉政第一课。通过沟通思想,鼓劲打气,明确廉政责任和要求,使他们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清醒任职、清正履职、廉洁从政。
坚持家属助廉谈话,狠刹“送礼风”。在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期间,举办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家属集体廉政谈话,提醒家属们吹好“廉政风”,管好家人、守好家门、互相监督,为家庭幸福美满构筑好“安全屏障”。
坚持诫勉谈话,念好“紧箍咒”。对一些处在腐败边缘的“亚健康”干部,实施诫勉谈话,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犯错误,强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着力督导犯了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改变对党员干部平时教育“不痛不痒”、酿成大错再给处分的状况,让“滑坡干部”及时“刹车”,给党员干部念起“紧箍咒”,及时发现并纠正党员干部的错误行为,提高了党员干部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的意识,促进了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坚持回访教育谈话,筑牢“防腐墙”。采取约谈或下访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回访对象对所犯错误的思想认识、受处分后的工作表现、基层党组织开展思想教育以及有无发生新的违纪行为等情况,通过以案说纪,剖析成因,及时疏导解惑,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身错误,吸取教训,为犯错误党员干部预防再犯设立一道“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