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五个抓手”正风肃纪 监督执纪问责落地有声

发布时间:2015-08-04 10:56:11   来源:普洱市纪委

2015年以来,镇沅县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三转”的要求,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推进。

宣传教育,营造廉洁从政的“好氛围”。组织14期1279余名领导干部到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教育活动。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4次2800余人次,提醒领导干部时刻牢记清正廉洁。对县科级以上领导482人,村干部385人,组织在县委党校上廉政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制度保障,把好源头防腐的“总开关”。围绕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任务和推进需求,制定出台了《镇沅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党员干部正风肃纪十条禁令、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三公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及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各单位(部门)执行制度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

作风建设,保持远在路上的“强劲头”。县委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和法规制度,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六个严禁”整治工作,全县65个单位科级以上791名(含非领导职务以及相当于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拒收送“红包”承诺书。全县没有审批和新建楼堂馆所;杜绝公款出国(境)旅游和以考察学习为名进行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15年上半年镇沅“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22.24万元,下降11.3%。通过明查暗访,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共问责14人、约谈10人、廉政谈话82人次。通过坚决正风肃纪,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铺张浪费、公款旅游和漂浮涣散、庸懒拖沓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纪律审查,发出坚决惩腐的“严信号”。认真落实好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大联合办案的力度,把各科室、各工委人员抽调、充实到查办案件工作中,进一步整合反腐败力量。紧盯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视线索排查,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的案件。上半年,共受理党政纪案件27件29人,其中司法移送3人3件,自办案件24件26人。审结党政纪案件21件22人,给予党纪处分20人。

队伍建设,让履行职责“有保障”。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调研分析能力、执纪办案能力、服务发展能力、创新应变能力、风险防范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为目标,采取安排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举办培训班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取消或不再参与“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等65个议事协调机构,保留或继续参与“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等15个议事协调机构,增加了行政编制8 个,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