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纪委监察局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作风改进,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执纪监督,常抓细抓长抓,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内提外压,防止“一阵风”。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职责,落实“三转”,聚焦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完成好《党章》规定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强化各乡镇纪委、机关各室、各派出纪工委职能发挥,调动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网络举报、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通过 “送出去、请进来”“自己讲、干部评”的学习培训活动和“严修身、立正身”“强业务、有作为”等素质拓展活动,提高纪检纪检监察干部自身整体素质。首次由县纪委书记与县纪委常委、派出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和9个乡镇纪委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避免执纪监督“一阵风”。
健全制度,防止“空对空”。把建立规章制度贯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始终,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按照中央、省、州要求,结合漾濞实际,制定出台了《县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漾濞彝族自治县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漾濞彝族自治县交流干部管理办法》、《漾濞彝族自治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漾濞彝族自治县工作人员到基层公务活动交纳食宿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漾濞彝族自治县会议费管理办法》、《漾濞彝族自治县深入开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漾濞县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漾濞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10余项相关配套制度,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纪律作风方面做出硬性要求,让领导干部深知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怎么做。
突出重点,防止“虚浮飘”。突出“四风”、纪律规矩、“六个严禁”、“为官不为”、违反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群众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等问题为导向,延伸工作触角,带头走出机关,主动下访到群众中去,了解和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发现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列出“病号单”,真正做到发现问题“不遮掩”,遇到问题“不绕道”。针对云南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漾濞县反馈意见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出的典型问题,制定了《漾濞县落实云南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漾濞县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两方案一计划”的整改清单,分别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落实“铁八条”、防止“四风”反弹、选好用好干部和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存在的“病症”,对症下药开出“处方笺”,抓好整改落实。
责任追究,防止“宽软松”。 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各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和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等6个方面,对各级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6个方面,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坚持结果问责与行为问责并重,既追究结果,又追究过程,坚持领导问责与具体问责并重,既追究直接责任和具体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形成了从“终点”到“起点”的全链条倒查追责机制。( 李福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