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重拳治吏 十种官员要丢“乌纱”

发布时间:2015-08-03 17:12:48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日,东川区印发《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工作方案》,治理做事不负责、遇事不担责、守土不尽责等“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其中把以下十种情形列为重点进行治理。

一是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二是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实现“四个定位”战略目标,“五个东川”建设中不认真履职尽责,怕担风险、畏首畏尾,有难度的事不愿干,有风险的事不敢干,没先例的事不肯干,没有完成所承担任务的。三是对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重视、不研究,被动应付,缺乏有效措施,特别是对本单位承担的改革任务不落实、推进不力、工作严重滞后,贻误事业发展的。四是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五是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状态,消极怠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的,该批办、交办事项不及时办理,该限时办结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贻误工作,特别是被投诉、反映经查实的。六是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明令督查并要求整改的问题,或者本地本单位自查发现的严重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解决,或者因为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的。七是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想事、不干事,年度重点工作未完成目标任务,或者本单位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八是怕得罪人,对直接管辖的地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下属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不及时制止、查处的。九是在职责范围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因怕担责任、不敢果断决策,导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的。十是其他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形。

东川区设立电话、网络、手机短信、信访等“四位一体”的举报途径,专项受理干部群众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综合运用函询诫勉、行政问责和给予离岗锻炼、调整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降级、留职待岗、免职等办法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