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纪委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要求,深入推进“三转”,突出主业抓监督,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廉政宣传”抓监督。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构建纪律宣教格局,组织全县1000多名干部观看《两面贪官警示录》;紧盯元旦、春节等节点,提前印发通知,发送廉政提醒短信,重申纪律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的知识闭卷考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剑川网、《剑川时讯》及大理纪检监察网剑川子站开辟专栏,营造讲规矩、守纪律的浓厚氛围。
“勤廉谈话”抓监督。分层分类开展廉政谈话,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与副处级以上领导、8个乡镇党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乡镇纪委书记与村(社区)干部开展勤政廉政谈话,督促责任落实,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错误,提前打招呼,层层传导压力。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向所在党组织作出廉政承诺。
“建章立制”抓监督。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重申《剑川县进一步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的六项制度》、《剑川县从严管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八个严禁》、《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及公车私用的规定》、《剑川县治理乡镇干部“走读”的暂行规定》等各项规定,推进干部作风不断转变。
“明察暗访”抓监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制定干部作风明察暗访常态化规定,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住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明查暗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上半年,共组织明察暗访19次,累计督查县级单位166个,乡镇40次、村级41次、3个站所、3个景区、1个商场、8家农家乐、9家餐馆、212辆公务用车。
“专项整治”抓监督。制定出台了《剑川县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剑川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剑川县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县共73个单位707名领导干部签订“不收送红包承诺书”。对全县66个县级部门和8个乡镇党委“六个严禁”和“为官不为”行为进行明察暗访,探索建立“为官不为”专项问题治理机制。
“平台建设”抓监督。搭建“群众诉求”平台,及时受理、分析、转办、督办、管理群众诉求。搭建“资金监管”平台,建成“三资”清理及信息网络监管系统,监管民生资金共资金1.34亿元。搭建“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搭建“问责追究”平台,开展明察暗访、集中督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对履职不力的6名干部进行问责。 (王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