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纪委监察局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实现全州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工作会议。红河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杨文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意见>的通知》精神,并对州纪委监察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红河州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是省纪委根据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任务的现实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完全符合当前全省及红河州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州委对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纪律保障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纪委和州委的要求部署上来,迅速抓好贯彻落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红河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云纪发〔2015〕8号文件精神,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认识贯彻云纪发〔2015〕8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意义。当前,云南省的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为我省确定的新坐标、新定位、新使命,推动实现云南跨越式发展,尤其需要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遵规守纪、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红河州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应有之义、推动发展的迫切需要、深化“三转”的创新举措、执纪必严的具体体现。要切实承担起党纪政纪维护者、执行者的政治责任,在深化“三转”的前提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扣干部纪律作风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在推动发展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的进行严肃查处;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问责。要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中央纪委关于深化“三转”的有关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工作重心进一步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围绕影响改革发展的纪律作风问题加强监督,加大对9种行为的问责和查处力度,为红河跨越发展提供纪律保障。要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监督,以贯彻落实云纪发〔2015〕8号文件精神为契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抓早抓小,大胆履职,强化正风肃纪,督促主责部门切实把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州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三是多措并举确保纪律刚性约束。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根本保证。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不断释放执纪必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围绕省纪委提出的影响改革发展的14个方面纪律作风问题,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切实抓好发现线索、调查核实、问题处理三个阶段的工作,决不能对轻微违纪问题视而不见,让党内法规制度成为“稻草人”、“软约束”,造成“破窗效应”。要通过从严执纪,着力解决投资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成效,享受到严明纪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