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委宣传部:以文明创建为抓手 促政风行风转变

发布时间:2015-07-31 10:26:58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4年来,德宏州委宣传部以创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突出“人”这篇文章,紧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培养一支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宣传干部队伍,实现了“创建”、“党建”两推进双提高。

以文明创建为契机,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进程中,州委宣传部先后组织开展道德讲堂4次,邀请州道德模范陈述、寸守杏,云南好人康洪宝等道德模范讲述了他们的奉献人生,用感人的事迹告诉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开展了州委宣传部善行义举榜评选,郭晶、杨恩和、陈秋龙、郑彬等4名同志分别被推荐为爱岗敬业、尊老爱亲、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等上榜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做“有责任感的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善洲精神基地、龙陵松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州廉政教育基地等学习,用典型事例教育每一名党员干部要做“有事业心的人”;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三下乡”、看望慰问社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用志愿服务教育党员干部要做“乐于奉献的人”;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围绕党的方针政策、科学业务、廉洁从政知识等内容,举办5个专题培训班,培训了300余名党员干部,选送了5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各级培训,用学习培训培养党员干部做一个“善于学习的人”。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文明创建举措,在潜移默化之中,塑造文明单位文明职工风清气正、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形象。

以文明创建为契机,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进程中,制定了服务公示牌,公示牌明确了干部的职务、联系方式、干部动向以及举报电话,确保了干部在岗在位,不悬挂在空挡上;健全了创建领导机制,出台了志愿服务、学习活动、环境建设、优质服务等实施方案,每一个方案都明确了具体的任务和举措,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积极参与,并认真执行,确保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完善修订了《部机关规章制度汇编》等20余项规章制度,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了用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

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使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购物、不打游戏、不聊天、不炒股,自觉保持办公场所清洁卫生;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八项规定,以政纪条规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以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为戒,严格遵守纪律、执行纪律、维护纪律,做到知行合一、学用一致。特别是公车管理,实行公务派车审批制度,车辆出入有记录,节假日期间自觉封存公车并及时报备。在公务接待中,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搞公款相互宴请;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州委各项规定,自觉贯彻落实德宏州治理慵懒散慢六条规定、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等规定,党员干部严守公务形象,工作日期间不饮酒、不打麻将、不拱猪,办事不拖拉、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塞责,践行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节约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升油、每一滴水,不搞铺张浪费,婚丧嫁娶及时报备,不大操大办。

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全体党员干部熟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严格按党性原则处事,严格按党的纪律和规矩做事,严格按法规政策行事,严格按制度程序办事,自觉抵制各类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党员干部工作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环境更美、队伍更强,达到了以“创建”促“党建”、以“行风”带“政风”、以“文明”提“效率”的目的,为全州宣传思想文化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夏延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