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上半年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76件处理81人

发布时间:2015-07-31 10:23:09   来源:大理州纪委

“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办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小官大贪’的案件。”大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张鸿建在大理州纪委七届六次全会上强调。近年来,大理州以“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贪腐猛于虎”的共识,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真正把从严治党落到基层实处。今年上半年,全州共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76件,处理81人。

正风肃纪  盯紧干部用权

祥云县禾甸镇大营村委会原总支书记、主任苏光进,因弄虚作假强占集体土地200亩、侵占集体财产24万元、受贿9.4万元、违规设立“堵卡点”收取“林损费”47万元、在村级组织中安插多名家属或亲戚等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他就是村里的土霸王,把持大营将近二十年,在村里从来说一不二。村三委班子成员几乎全是他的家里人,他女儿就是村监委主任,让女儿监督老子?”提起大营村的苏光进,村民无不侧目。

该县刘厂镇大波那社区原党委书记赵德坤受贿35.8万元、挪用集体资金30万元、挥霍浪费集体资金119万元、非法持有使用仿真枪、吸食毒品,是典型的“小官大贪”。

失去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早在2010年,大理州委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勤廉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在村级设立勤廉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及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全面监督。2013年,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全州1078个行政村勤廉监督委员会全面过渡为村务监督委员会,66个社区设立居务监督委员会。2014年,出台《大理州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对村监委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同时,将委员待遇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监督职责有效发挥。为防止同体监督,出现大营村“女儿监督老子”的问题,办法明确规定监督委员实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或与村“两委”成员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

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全州110个乡镇设立乡镇监察室,乡镇纪委书记按正科级配备,设副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纪检专干,确保每个乡镇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不少于3人。乡镇纪委职能实现了由过去的“代乡镇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向“督促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大转变,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更加突显。

“乡镇纪委和村监委紧盯基层干部用权,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形成震慑,让基层干部‘不敢腐’。”一位乡镇纪检干部如是说。

铁面执纪  规范干部用权

漾濞县苍山西镇原镇长马猛在2013年度第二批产业扶贫林中药材种植项目中,通过虚报虚增种植面积和籽种等手段,群众实际领到籽种100公斤,而发放花名册却是200公斤,种植面积不足100亩,花名册却是200亩……雁过拔毛,目前,马猛因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调查处理。

大理市双廊镇长育村原副主任兼文书李志远利用负责该村低保工作便利,通过降低低保金额,长期侵吞该村低保户的低保金。

“连村民的救命钱他都贪,这回被查处,真是大快人心。”双廊镇的村民深有感触的说。

制度是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大理州针对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基层腐败案件暴露出的基层管理中的漏洞,结实实际完善措施,扎牢制度笼子,规范干部用权,压缩权力操作空间,铲除蚁贪生存土壤。

加强民生资金监管,防止基层干部从中渔利。全面推广运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对农村低保金、城市低保金、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生育保险基金等民生资金下达、在途、到位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目前,平台录入资金文件434条、拔付资金2037条,监管资金16.11亿元。出台《大理州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办法》,规定各级民生资金责任主体对本部门、本系统民生资金的下达、拨付、转拨、发放负有监管责任。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管理,防止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出台了《大理州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意见》,全州110个乡镇、1144个村委会(社区)、14095个村民小组资金、资产、资源全部实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110个乡镇建立“三资”网络监管平台,目前进入系统核算和监管的资金19.3亿元,资产37.7亿元、资源650.1万亩,实现了“三资”管理及运行情况实时监管。

全面推进基层“三公开”工作,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目录,110个乡镇、1144个村(社区)建立了固定公开栏。各级党组织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各村委会(社区)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公开实效。

完善制约机制,防止基层干部滥用职权。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乡镇基层站所集体议事、民主管理的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议事规则,细化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村委会(社区)全面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行乡镇、村(社区)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政承诺制度。2014年以来,3404名村干部开展勤廉双述,开展廉政谈话4318人、诫勉谈话271人,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7019人。对65名乡科级、535名村干部进行了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让干部做到办事不离‘章’、行为不越‘轨’。”

清扫“蚁”害  警示干部用权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大理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2014年以来,共播出政风行风热线节目65期,受理群众咨询、诉求913件,其中现场解答579件,转督办334件。对转督办件,及时进行了跟踪,并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回音壁”中进行了答复,受理群众咨询、投诉的回复率及办结率均实现了100%。

建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利益。全州共建立“五级联动”监督平台1100个,录入群众信访诉求信息36210件,办结36150件。制定《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办理重大信访举报办法(试行)》,健全完善信访举报信息联动、交办联动、督办联动、直查快办联动、联合办理等五项机制。各村(社区)设立村(居)民投诉室,挂设举报投诉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及时、规范办理群众投诉和信访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重点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套取私分国家各种补贴款项、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资金,在公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弄虚作假、违规报账等一系列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2014年以来,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160件,处理210人。对违纪违法人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和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