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近日,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据了解,专项治理将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二是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三是将深入查处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四是坚决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本次专项治理主要以调阅案卷资料、发函督办、约谈交办等方式进行,对性质比较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案件,以及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实地督办。同时,鼓励群众和媒体参与监督,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及时进行办理和查处,并承诺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密切关注,逐一调查,经查属实的严查快处追究责任,并向社会通报。
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该市划定了“硬杠杠”,要求年内各县区、各开发(度假)园区及以下纪检监察机构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并明确治理成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同时,该市积极整合纪检监察、政法、信访部门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力量,加强与组织、民政、财政、审计、国土、农业、扶贫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受理的群众诉求和工作中发现、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早展开调查和研究处理。
该市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聚焦“四风”问题,把纪律挺在前面。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书记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坚持“一案双查”,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坚持抓个案抓典型,对违纪行为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加强个案剖析,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今年以来,昆明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案件26起,对43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今年上半年,该市纪检机关共立案258件,同比上升18.3 %,其中,县处级20人,同比上升33.3 %。先后查处了晋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汤庆云、晋宁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兴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等案件。
同时,该市把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失职渎职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共查处“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案件和问题13件,追究责任人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