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来,芒市采取标本兼治措施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车跑得正、“行之有效”。
数量“瘦身”。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芒市纪委配合公车办、财政等单位重新核定全市车辆编制334辆,在原来600辆的基础上减了266辆,减少44.3%。同时暂停了公车的审批与办理,从源头上控制了公车数量。
制度“明责”。芒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相关配套措施。规定不准用公车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上学、参加婚嫁、宴请等私人活动,进一步规范公车的管理使用。
严厉“查岗”。采取制度约束与刚性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公车入库、标识张帖、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不时通报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公车私用的单位领导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十八大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学校门口、饭店等单位的公车问题300多次。为拓宽监督面,聘请了由新闻媒体记者、公安交警、社区群众等各界人士组成的监督员队伍,形成了全方位多渠道的群众监督工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