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分管联系部门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履行好班子成员职责,我一定汲取教训,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某县副县长在集体诫勉谈话会上表态。“我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没有把工作抓好,这是我第一次被纪委诫勉谈话,心情极为沉重,我一定把这次诫勉谈话作为新的起点,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州级某部门“一把手”在集体诫勉谈话会上表态。
为督促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平时,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改变过去年初开一次会、年中领导讲一次话、年终进行一次考核的“三个一”模式。今年5月至6月,文山州纪委在不下发通知、不打招呼的情况下,组成11个检查组,对全州8个县(市)、68个州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发现虽然今年时间过半,但有的县(市)、部门领导班子还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没有进行任务分解;有的甚至还没有签订责任书,没有与分管联系部门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针对存在的个性问题,实行“问题清单”制度,一个单位一个问题一个清单,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挂号督促整改落实。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州纪委及时发出通知,对问题突出的30个州级部门和4名副县(市)长进行全州通报。
为让被通报的部门正视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015年7月27日,文山州纪委举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诫勉谈话对30个州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4名副县(市)长进行诫勉谈话。要求被诫勉谈话的县(市)、部门党委(党组)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查找问题根源,对症下药,层层传导压力,扎实抓好本县(市)、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要认真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要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今年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要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找准、找实本县(市)、本部门存在的1至2个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结合本县(市)、部门实际,健全完善务实管用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五是要强化考核问责,对工作落实不力导致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责任,又查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4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或班子成员认真剖析了本县(市)、本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均表示要正视问题,制定措施,强化整改,确保本县(市)、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