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纪委聚焦主业,明确“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抓实转责、定责、追责工作,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明显。
转责,回归主业主责。突出主业主责,找准自身定位,把不该管,管不好也管不了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即不参加与主业主责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现场监督。2014年以来,景东县纪委退出98个议事协调机构,仅仅保留17个。加强对参与办案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通过到中央、省市纪委的短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培养查办案件的骨干人员。同时,通过外出培训归来人员的传、帮、带和举办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不断提高全体纪检干部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及水平。
抓住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和纪律审查这个“牛鼻子”: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筛选案件线索。以接访和领导下访等方式,广开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件办理前的集中筛选、办理中的跟踪督办和办理后的结果评估,提高信访件办理的质量和成案率。二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重点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思想道德、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点,按照“高、中、低”科学划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的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预防机制。三是认真落实回访教育工作,定期回访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开思想困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增强查办案件执纪效果。
定责,层层落实责任。县纪委监察局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的同时,坚持多措并举,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乡镇和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认真执行下级党委对上级纪委述廉制度,每年安排6至8名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部门负责人在纪委全会上述廉。协助县委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约谈分管部门的半年廉政约谈制度。认真落实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全县3000余名领导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全体党员干部作出了不收受红包和进入私人会所的承诺。为全县6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实行卷宗规范化管理。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2014年。对卫生系统出现的多名医生的贪腐行为,倒查卫生行政主要领导的监督责任。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制定《景东彝族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存在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纪不严、作风不实,失职渎职、“为官不为”等问题。以党政问责为抓手,通过履职责任倒查、目标责任倒逼、跟踪督办问效,着力铲除不作为、不尽职、不担当和庸政、懒政、怠政的生存土壤。2013年以来,全县共有28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处理。
追责,正风肃纪零容忍。加强执纪监督,抓住元旦、春节、清明节、端午、国庆等重点节假日期间对各项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持有会员卡、“会所中的歪风”、公务用车和违反工作纪律等进行明察暗访,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2013年以来,已经有28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处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的反对“四风”,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从最容易滋生腐败奢靡之风的公务接待入手,制定了《规范乡镇公务接待推行简餐食堂制度》,规定乡镇公务接待一律在“简餐食堂”进行,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简餐食堂执行2年多来,12个乡镇的接待费用节约260余万元。
完善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制定《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关于实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管理的通知》,《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加大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开展到监狱、看守所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活动,利用节假日对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志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同时,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013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28件次,查处违纪违法案71件72人,涉及违纪资金351万元。(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