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三强化 ”聚集主业 抓实纪律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28 10:27:59   来源:临沧市纪委

永德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办案安全等有力举措,落实“三转” 要求,聚集主业,抓实纪律审查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划分层层明确。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纪律审查工作。县纪委常委会议多次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排查,主要领导亲自对线索初步核实工作进行部署,并经常听取案情汇报;分管领导直接带队深入一线,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纪检监察室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加强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排查线索和纪律审查工作督促指导,全员重视办案、参与审查的氛围逐步形成。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3件26人,比去年全年的14件相比增9件,上升64.3%,其中:查办同级党委管理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件;审结18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乡(镇)纪委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件,比去年全年的7件相比增2件,上升28.6%。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人、财、物保障有章可循。县纪委监察局健全办案协调机制,注重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配合,着力增强办案工作合力。健全完善纪律审核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制定出台了纪律审查制度,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给予充分保障,有效调动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做好执纪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共投入办案经费23万元余元,其中:补助乡(镇)、派出纪工委办案经费5.7万元。

强化安全办案意识,确保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纪律审查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办案人员深入学习省、市纪委《关于认真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办案安全的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使办案人员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办案安全重如泰山。实行全过程安全教育,在办理每一起案件前,都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文明办案提出明确的要求。同时,加强乡镇纪委办案检查指导,每办一起案件都要委派工作组进行业务方面和安全方面的指导,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贯穿案件查办工作全过程。目前,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实现了“已结案件零申诉、案件调查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的办案安全要求。(甘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