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从严执纪监督问责 着力增强正风反腐震慑力

发布时间:2015-07-27 17:28:00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上半年,怒江州深入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纪律审查,着力清除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推进怒江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政治和纪律保障。

从严纪律审查,保持高压惩治腐败态势不变。紧紧围绕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工作目标,有案必查、有贪必肃。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05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80件,初核68件,立案5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15人、一般干部和村干部25人。

从严查纠“四风”,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逢节必令、逢“假”必查,盯住“四风”新动向,上半年共开展24次明查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均点名道姓进行曝光。统筹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查处3起违规使用社保资金案件,追回资金1.18万元;全州484个单位的4813名干部签订了不收送“红包”承诺书,主动上交廉政账户2.48万元,收缴礼金1.07万元。

从严落实责任,保持追责问效尺度不松。把今年作为责任“落实年”,高扬问责之鞭,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廉政,以党风廉政建设保障事业发展。上半年,全州共问责59人次,其中30人因不作为、慢作为被问责,29人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56名领导干部被约谈,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

从严监督管理,保持选人用人标准不降。严把选人用人“廉政关”,考廉不合格不动议、廉政审查不过关不考察、没进行廉政谈话不任命,严防“带病提拔”,管住用好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上半年,72名提任、调任的处级干部“先谈廉后上岗”,对86名处级干部在提名考察、评先评优前进行了严格廉政审查。(祝林华 杨亚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