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踩急刹” 重申规范公务用车纪律

发布时间:2015-07-27 10:58:07   来源:昭通市纪委

近日,绥江县对板栗镇政府和县发改局两家单位在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中违反相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绥江县再次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不折不扣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今后,全县各单位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各项规定,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杜绝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公车私驾、私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公车管理,严禁违反规定私驾私借公车,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及其他单位车辆,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车。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履职,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的问题,要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重点整治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事宜、接送干部上下班和孩子上学放学等违规违纪行为。今后,凡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屡屡发生顶风违纪或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事件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三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在推进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一般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要规范粘贴公务用车标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提高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