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六治“为官不为”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7-24 14:52:25   来源:楚雄州纪委

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牟定县坚持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六治“为官不为”。

治学习、实现“为官有为”。强化教育引导,形成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县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指示要求,加大对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高德荣式勤政廉政党员干部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树立对党员干部的认同感、信任感、尊敬感,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社会公信力。该县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力求提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思想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战略思维能力、综合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

治改革、实现“为官有为”。结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换。该县出台了《牟定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文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该整合的整合,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如设置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3个,县卫生局、县计划生育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行了整合,规范行政行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真正做到了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切实提高了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制定了《牟定县鼓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办法》,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奠定了基础。

治整改、实现“为官有为”。县委通过群众提、个人找,逐一梳理了党员干部“为官不为”十个问题,并一对一制作整改督办单,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对准“病灶”,摸准“病根”,祛除“痼疾”,“点穴式”整改落实。建立县级“为官不为”责任整改工作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责成责任单位将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走过场或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将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实效。

治履责、实现为官有为。解决制度空泛、责任推诿等问题。修订完善《考勤制度》、《假期管理规定》、《绩效考核办法》,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持之以恒地刹住“四风”等问题,防止反弹回潮,真正构建主体责任落实、监督责任落实、问责追究三大体系并高效运行。

治追责、实现“为官有为”。解决责任追究偏软、震慑不力等问题。严格执行违纪人员“从重从严从快”追责原则,与干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考核多项指标挂钩,且一并追究相关领导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腐败案件倒查追责制度,查明当事人责任、相关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并依纪依法处理,切实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治监督、实现“为官不为”。形成合力,加强治理“为官不为”的制度建设。发挥党委和组织、纪检、工委、绩效考核部门等对领导干部不作为的管理和监督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不断完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强化工作纪律的刚性约束。修改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干部作风指数评价要点,确保有规可依。建立工作奖惩制度。将“为官不为”问题作为监督和查办重点,延伸触角,主动出击。建立信息联络制度,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冯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