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常委带队督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5-07-24 10:00:57   来源:普洱市纪委

为强化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景谷县于近日组成4个督查组,分别由4名县委常委带队,赴全县10个乡(镇)和55个部门单位,对上半年落实主体责任,完成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督查工作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进行,重点督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廉政风险防控、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纪律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民生资金监督管理使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案件查办、党政问责、执行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不分管及末位表态等工作开展和制度执行情况。除此之外,景谷6.6级地震民房恢复重建、落实八包八保责任也纳入此次督查的重要内容。

通过此次督查,发现了部分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仍然存在责任意识不强、措施方法不多、责任追究不力、消极应付检查等问题。根据督查中发现问题,督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以及意见建议。 (王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