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四位一体” 筑牢反腐倡廉“堤坝”

发布时间:2015-07-24 09:34:36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4年来,玉溪市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四位一体”,突出主责主业,着力构建四项机制,积极发挥整体效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深化教育,筑牢思想堤坝,构筑不想腐的自律机制。坚持通过信访监督、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扯扯袖子”、“咬咬耳朵”,时时提醒,让干部不想腐。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专题培训,举行廉政宣誓,签订廉政承诺书,开展警示教育;3年来组织近万名党员干部到省、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全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实现全覆盖,2014年12万人次接受党课教育。在玉溪电视台开辟《廉政视窗》栏目,每月一期拍摄播出具有玉溪特色的廉政专题片。利用《玉溪纪检监察》、玉溪党风廉政网、玉溪党风廉政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及时刊载发布群众关注的廉政信息,努力营造学廉、倡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创新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构筑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管措施,查缺补漏,不留盲点,将制度之篱扎密扎紧,让干部不能腐。制定《玉溪市关于实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玉溪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和《玉溪市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等制度,将监督关口前移,做好“事前控制”,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建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制度,公开反映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增强“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心。

强化监督,管好手中权力,构筑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持续发力正风肃纪,强化作风效能督查,紧紧扭住作风效能建设这个“牛鼻子”,抓小节、抓细节,让干部不易腐。在元旦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查处公车私用行为30起,违反工作纪律行为12起,违反会议纪律92人次,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问责干部199名。围绕强化对各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主体责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一批突出问题,2014年以来查处违规收受礼品问题5件5人,登记上交购物卡、礼品礼金价值共计25万元。

严肃查处,高悬惩腐利剑,构筑不敢腐的惩戒机制。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治病树,拔烂树,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使干部不敢腐。2014年至今年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件1155件(次),立案36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26人,移送司法机关64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995.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