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专项整治促进干部作风根本转变

发布时间:2015-07-23 15:43:17   来源:大理州纪委

漾濞县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为官不为”等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了全县干部作风的明显转变。

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扎紧领导干部的“钱袋子”。漾濞县纪委监察局印发《漾濞彝族自治县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列为全县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的“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之一。该专项整治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多部门联动,建立在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县共计76个单位和部门完成自检自查,并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承诺;787名领导干部向组织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个人承诺。

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制约领导干部的“官路子”。制定下发《漾濞县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重点整治执行不力、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作风不实4个类型22种行为。健全来信、来访、电视、互联网“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及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投诉。强化监督检查,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重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同时,通过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力促领导干部“为官有为”。

制定“十严禁”,斩断领导干部伸向工程建设的“黑手”。针对云南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漾濞指出的“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现象反映较多”的问题,漾濞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十严禁”,遏制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城乡规划管理活动、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影响工程建设正常开展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检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行为。制定了严禁要求建设单位对未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建设;严禁要求有关部门审批或者核准违反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等十条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