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措施有力保障到位 确保“五级联动”工作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5-07-23 15:31:17   来源:玉溪市纪委

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建机制、搭平台、抓培训,抓督查,将工作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切实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为玉溪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2015年1月至2015年7月13日,全市各级群众诉求中心共办理并录入群众诉求30313件,办结29560件,正在办理679件,办结率97.52%;办理结果满意28706件,基本满意823件,满意率100%。

机构设置有力,确保诉求平台全覆盖。一是层层设立“群众诉求中心”。在市、县区纪委监察局、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分别设立“群众诉求中心”并挂牌。同时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置信访举报箱。全市共成立群众诉求中心779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9个、乡镇(街道)75个、村(社区)694个。各级群众诉求中心确保做到“六个有”(有机构、有场所、有值班、有制度、有经费、有信箱),为工作的正常运转打好组织基础。二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在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均成立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各县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积极参与,各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市、县、乡三级诉求中心经过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未发现解决问题不主动、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回音、不能正确对待群众意见等情况。

制度措施有力,确保诉求机制不落空。市、县区党委、政府分别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的意见》,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出台《关于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施意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问责规定》及领导接待日接访制度、下访和约访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如,峨山县出台《峨山纪检监察机关诉求中心管理办法》和《峨山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实施细则》。

人财保障有力,确保平台运行高效率。一是加大资金投入。2014年6月,由市纪委监察局一次性投入资金280万元,为全市695个村(居)监委会群众诉求中心配置了专用于录入办理群众诉求的电脑,解决了互联网接入问题。2014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群众诉求中心办理并录入群众诉求件33967件,下半年办理录入群众诉求件44606件,比上半年增长了31.33%。二是配齐监管人员。配齐系统管理员14人、监督员64人、信息处理员813人。市纪委在督促县、乡两级加大培训力度的同时,要求不能上监督平台录入信息的村级信息员用手工登记群众诉求后,及时报送到乡镇录入。如部分县区纪委统一设计纸质诉求登记表下发各村(居)委会,信息处理员用表登记群众诉求后,拿到所在乡镇纪委录入监督平台,确保群众诉求件件录入系统平台。

宣传培训有力,确保诉求渠道零阻碍。充分利用电视、公开栏、信息简报、宣传画册等形式,及时宣传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相关知识,报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2014年7月至9月玉溪市纪委监察局协调联系玉溪日报在主要版面对全市“五级联动”工作做大力宣传,2014年和2015年省纪委电教中心均到玉溪拍摄“五级联动”工作专题片,并在云南电视台党风廉政建设栏目进行播放。同时,各级对群众诉求的受理、办理、情况录入等业务进行培训,着力推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