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七举措落实好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7-22 10:28:02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5年上半年,华宁县紧抓“牛鼻子”不放,强化工作落实,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县委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重真抓,抓好安排部署。年初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县委书记安排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上年度案件查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通报,对上年度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档次的9个责任单位通报并责令整改。

重落实,实行签字“背书”。县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24份,县级领导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64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8份,切实履行县级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64个责任单位层层向下签订责任书368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重责任,实施“一岗双责”。县委书记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重要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县级领导承担分管责任,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级领导班子自觉接受监督,用高于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监督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求真务实、勤奋敬业上,在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上,自身要带头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表率。

重认识,抓学习当表率。下发《中共华宁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县委中心组引导全体县级领导认真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围绕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央政治局、省委、市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干部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每次学习突出一个主题,集中在某个重大问题、重要领域、重点工作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全县工作发展。

重宣教,打造清风华宁。组织县级领导、县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00余人到玉溪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利用春节、“五一”等节日,发送手机廉政短信6200人次;采取定任务学、“以考促学”等方式,督促全县干部职工注意加强对廉政知识、党纪法规的学习;组织观看《廉政微电影》、《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廉政教育片,并开展了交流讨论,上交心得体会410篇。加大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力度,形成正面舆论强势,通过媒体发布反腐倡廉广告1400多条、廉政公益广告1100多条,播放警示教育电视剧、影片4部;向全县79个农村配送廉政图书6000册;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以宣传栏、公室、走廊、楼道等为载体,张贴廉政漫画、廉政对联、廉政警句、格言,大力营造勤政廉政氛围。目前,全县已创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5个,今年拟创建1个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重创新,扎牢制度“笼子”。突出特色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下发关于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对“两个责任”进行了明确、细化,真正让责任“扛在肩、抓在手、落到位”;“制度加科技”创新“两个责任”考核,在全省率先启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管理信息系统;针对个别乡镇干部存在的“走读”问题,县委及时出台《华宁县治理乡镇(街道)干部职工“走读”问题暂行办法》,严明“五项”制度,加强整治管理;下发《关于重申从严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的通知》,重申从严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从严、从紧控制全县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重基层,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机制。落实县级领导接访下访工作制度,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认真实施“五级联动”,以“五级联动”工作、民生资金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民监督委员会为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大量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五级联动”平台录入诉求件3052件,办结3029件,正在办理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