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多措并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5-07-21 09:09:17   来源:文山州纪委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教育监督……”。2015年以来,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督促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纪委监督责任,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从州委常委会做起,从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抓起,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全面领导、组织、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识。加大落实主体责任考核比重,实行分级分类量化考核,州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对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对责任制检查考核推行“问题清单”制度,一个单位一个问题清单,及时反馈被考核单位并要求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对全州主体责任任务清单、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37个。认真落实述廉制度,组织19名县(市)和州属部门主要领导在州纪委全会上进行了述廉。

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对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的结果运用,完成了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制定出台县级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指导方案,各县(市)已完成初步方案。按照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举措,起草了《文山州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提名考核办法》。认真督促下级纪委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强调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基层事务公开透明运行等。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先后组织41个明察暗访组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85个,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发出检查建议书1份。全州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8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问责处理6人。认真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共问责单位4个、问责公职人员105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牵头组织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工作,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目前共查处收送“红包”问题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查收主动上交“红包”金额14.68万元。继续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累计受理群众诉求13803件,办结13727件。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正在组织主责部门开展惠民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抓好“行风热线”上线直播工作,全州共有12个单位完成上线直播工作。

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1—6月,全州共立案104件,其中县处级9件,乡科级30件;结案57件(上年遗留案件18件,已结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31人。

强化教育监督。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示范、警示、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学摘编”活动,把“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学摘编”列入州、县(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的各个培训班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要内容,确保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主动学、认真学、深入学。征集和整理近年来典型腐败案例巡回开展警示教育,全州累计组织785个单位(部门)58099名干部职工参与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到102个乡镇,讲解528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0余万人。组织全州厅级领导和各县(市)、各部门党政“一把手”141人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监督指导州环保局、林业局、民政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州水务系统开展“做清廉干部,建廉洁水务”专题教育活动,为全省水务系统党风廉政“防渗墙”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经验。继续组织实施巡查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制度,进一步扩大州管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抽查核实范围,严格执行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