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查

发布时间:2015-07-20 17:13:38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玉龙县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党政“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抽调8个督查组对全县17个乡镇(办事处)、72个部门、单位上半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督查。

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下访座谈、看现场等方式,掌握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以发现问题和不足。根据工作落实情况现场填写《督查表》,同时,进行意见建议反馈,重点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限期整改,督促各单位按照时间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防止各单位年底集中突出“补课”行为。

本次重点对七个方面情况进行了督查:一是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情况;二是结合实际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三是贯彻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四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整治“四风”情况,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情况;五是党员干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省委《关于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等四项制度》,落实责任追究的情况;六是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重大工作任务情况;七是各单位履行本职工作情况。

目前,半年督查考核工作已结束,各督查组及时将督查结果、座谈会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对被督查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反馈。经过本次督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更加深化,责任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效果更加明显,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彻落实,全县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组织落实到位;二是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四是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五是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

针对被督查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查组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二是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健全和完善执行好监督制约机制、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执行力;三是要求进一步加强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四是要求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消除应付心里,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热情度、参与度、关注度。五是要求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同时,县纪委将在限期内对各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有效促进了玉龙县“两个责任”工作的落实。(木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