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将提醒约谈和惩处追责相结合,一方面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预防,另一方面坚决惩处不收手不收敛的顶风违纪者,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提醒约谈打好“预防针”。2015年上半年,大理州纪委监察局对护林防火工作监管防控不力、森林灾情较为严重的云龙、巍山、宾川、洱源4县分管林业副县长、林业局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森林防火指挥办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围绕洱海保护治理中心工作,大理市、洱源县共对42名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举措落实贯彻不到位的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州、县市纪委书记共对39个在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惩处追责拉好“高压线”。保持监督执纪高压态势,加大追责力度,坚决惩处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者。2015年上半年,全州累计对不认真履职、措施不落实的12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对违规审批核发规划建设许可证的2名领导干部、违规建房的2名村组干部予以党政纪处分;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个,党政纪处分22名领导干部,并对其中10起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通报批评。(艾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