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四项措施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制约

发布时间:2015-07-20 08:51:58   来源:昆明市纪委

东川区遵循教育与管理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和反映问题处理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党政正职正确行使权力。

善于放权,防止“一言堂”。制定出台《东川区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审批、执法工作等“六个不直接分管”,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政正职末位表态,深化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选人用人审查、环境保护责任审计“三责联审”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监督书等12项制度。各镇(街道)、各部门领导班子分工中,党政正职对本镇(街道)、本部门工作负总责,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责,其中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审批、执法工作由班子其他成员分管,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只行使审核权,着重对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行使否决权。此外,“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实行纪实制,班子成员特别是正职的表态意见要详细记录,会议记录视内容按规定年限保存。

主动报告,防止“灯下黑”。制定出台《东川区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每年组织一次党政正职紧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以及涉及社会公德、家庭道德方面需向组织说明的等6方面情况和干部群众在上年度勤廉公示中提出的关于廉政方面的“点题”情况,向本镇(街道)、本单位年度共性目标考核工作汇报会述廉,同时向区纪委全会进行专项述廉,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此外,实行党政正职每年如实报告一次本人的婚姻变化、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出国(境),和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等8种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报告的其他事项,主动接受组织监督。

大胆挑刺,防止“两张皮”。制定出台《东川区下级纪检组织负责人向区纪委汇报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的规定》,各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和各派出(驻)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每季度向区纪委汇报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所负责和联系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切实解决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此外,在每年党风巡查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以及个人评优评先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如实作出廉政鉴定,把好廉洁关。

广泛教育,防止“越雷池”。先后分6批次组织党政正职参观省、市、区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省市级“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组织党政正职参加区法院典型案件旁听庭审7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每月组织党政正职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每季度组织党政正职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党风巡查等等。此外,还通过部门联动,整合资源,利用正反典型,一方面弘扬主旋律,唱响正能量,另一方面先后联合区委宣传部组织开展过廉政文化作品展3场,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4次,联合区人民法院、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知识培训下基层活动2次等,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