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四环节扎实开展述廉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20 08:47:56   来源:文山州纪委

为切实发挥述廉工作对党政领导班子的监督教育作用和预防提醒功能,麻栗坡县坚持立足教育、突出监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政治纪律情况、执行《廉政准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民主集中制等作为述廉的主要内容,把确定对象、调查了解、征求意见、撰写述廉报告、会议述廉、提问质询、组织评议、情况反馈、督促整改9个步骤作为述廉的基本程序,同时对每个环节、每项内容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形成了述前查廉审廉、述中问廉测廉、述后评廉督廉的述廉体系。重点从“查”“审”“测”“督”四个环节开展述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起到一人述廉多人受教育的效果。

深入基层“查”廉。述廉对象确定后,县纪委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述廉对象所在单位和所辖范围深挖细查述廉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通过召开述廉动员会、张贴述廉公告和公开信访举报电话接受来电来访等方式,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深挖述廉对象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和走访调查,向单位干部职工、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查述廉对象是否存在违反《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通过查阅单位近三年来的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查是否有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通过深入银行、住建局等部门,调查述廉对象及述廉对象所在单位班子成员的银行账户、经济往来账目和住房等情况,查财产来源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集体会诊“审”廉。召开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对述廉对象的调查汇报,并根据调查情况认真审阅述廉对象的个人述廉报告,一审述廉事项全不全,二审述廉内容真不真,三审查摆问题准不准,四审整改措施严不严。对不全、不真、不准、不严的述廉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并责成述廉对象作出修改完善。

民主评议“测”廉。述廉对象在县纪委全会上进行述廉,并对县纪委委员现场提问质询的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县纪委委员、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职副科以上干部,各乡镇纪委书记,部分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述廉对象所在单位代表,根据日常掌握情况、现场述廉和提问质询的情况,对述廉对象进行总体评价和测评打分,测评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整改落实“督”廉。县纪委对述廉对象的民主评议及测评情况,以文件的形式向本人反馈,述廉对象根据反馈的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方案、上报整改报告。县纪委将组成督查组,适时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取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督促其整改。

自2005年以来,麻栗坡县连续9年开展了述廉工作,共对8个乡镇和27个县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展了述廉,督促整改存在问题105个,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吴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