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5-07-17 10:48:45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沧源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推进会。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来,沧源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适应和积极融入全面从严治党、改进作风、经济发展三个新常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阻碍沧源发展的违纪违法案件。这些案件发人深思,教训深刻。大家务必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强化责任意识,着力增强做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政治自觉。要深刻把握“两个责任”的内涵和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现实紧迫感,更加自觉、更加清醒、更加有效地履行“两个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始终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应有的政治纪律。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当“局中人”、“明白人”、“责任人”、“带头人”。要始终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应尽的政治责任。要知责、担责、尽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落实“两个责任”上,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工作,真正做到敬业、勤业、精业。要始终把“两个责任”作为应负的政治担当。要转思想、转方式、转作风,紧紧围绕“三个定位、四个全面、五个着力”要求,以敢于较真、敢抓敢管的勇气和魄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扛稳抓牢。全县各级党委(党组)、部门和纪委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增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意识,坚持主责主抓;坚守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聚焦主业主责,落实监督责任。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全县各级党委(党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动“两个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一要树立法治理念,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二要严格资金监管,在全县构建起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三要加大问责力度。当前,要重点解决好追究难、难追究,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收到“追究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四要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大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五要带头勤政廉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执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旗帜鲜明的反对和纠正“七个有之”,带头严格遵守省委“六个严禁”规定。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末位表态制度。要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要强化道德修养,做到慎言、慎行、慎权、慎独、慎微、慎友,始终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个人干净的底线,守住自己政治生命线,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树导向、立标杆、作示范。

沧源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普润清在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8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