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握紧专项整治“拳头”向“为官不为”出击

发布时间:2015-07-17 09:44:35   来源:大理州纪委

南涧县纪委监察局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摆在突出位置,围绕服务民生,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及中央、省、州、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加大督促检查,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督促各部门领导班子履职尽责,为官有为。

围绕关注民生开展专项整治。为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廉洁、规范、高效、安全,该县对农业生态发展、修复和治理、农村事业及公共服务、扶贫开发等六大类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民生资金监管使用平台进行随机抽查。重点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部门从是否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拨付,资金发放的流程是否科学严谨;是否有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民生资金问题;民生项目资金是否按资金计划投入,有无资金落实不到位或假配套问题;民生项目实施单位在财政补贴申领过程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2015年1一6月,南涧县通过民生资金平台发放到户资金8571.21万元,因民生资金问题被问责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突出抓早抓小开展内务整治。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将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16个公务支出项目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凡涉及16个公务支出项目的必须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定出台《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乡机关会议经费使用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严格执行会议参会人员要求、请销假制度、会场纪律、保密纪律、会议通报 “五个严格”制度。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无故缺席会议,参会迟到早退,在会场玩手机、打瞌睡、交头接耳,不遵守会议保密纪律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人以“零容忍”态度进行曝光。严格执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大理州国家公职人员客事理规定》规定。1—6月,对不遵守会议纪律的29名领导干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对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对1名因在执行公务接待、“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中搞变通的正科级领导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的问责;查处违反规定办客事1起。通过通报问责任,督促各部门规范内部事务管理。

规范权力运行抓好重点整治。出台《南涧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场资源开发、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等“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对138个预算单位开展财政存量资金专项清查,将清查的净结余资金2830万元由财政部门收缴国库。截止目前,组织召开“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联席会议4次;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建设投资项目对乐秋河水库工程项目,小弯电站库区淹地影响区移民安置、烤烟生产、对公共体育场、县城道路建设、基层党建及农村综合改革等20余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36场次;部门签订不发送和接受“红包”承诺书165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周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