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履行监督责任 加大“三江并流” 腹心区保护力度

发布时间:2015-07-17 09:26:18   来源:迪庆州纪委

维西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职责,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三江并流”腹心区保护力度,以“廉”守护世界遗产。

清理整治矿山,规范矿业秩序。督促综合执法局和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认真开展矿山整治活动。2014年以来,多次深入维登、中路、白济汛等乡(镇),对无证勘查、无证采矿、非法买卖矿产资源、以探代采、非法选矿等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实行跟踪管理,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巡查,坚持每周不少于一次巡回检查,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针对重点矿山重点巡查制度,共出动巡查车次80次,巡查人员410人,下发矿产停工通知书3份,扣押清单2份,制止违法行为26起,其中立案查处23起,结案23起。处罚铁精粉1500吨,锑矿264吨,锑精粉449.8吨,铜矿200吨,铜精粉60吨,铅精粉200吨,锌精粉100吨,铅锌矿500吨,罚没收入43.25万元,炸毁矿洞22只,封停设备94(架间),受教育人数达334人。

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生态建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为主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运输木材,私挖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及制品违法犯罪活动。督促森林公安、保护局、林政、天保、工商、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全面清查整顿餐饮,交通运输行业,严查非法运输、经营、加工、出售野生动植物及制品行为,并结合辖区内的违法犯罪特点和工作实际,对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2014年以来,各职能部门共受理各类违法案件396起,查处396起。其中森林刑事案57起,破57起,移送起诉48起。林业行政案件339起,查处339起。共处理各类违法人员331人(次)。共计罚款150余万元(其中木材处理款17800元),收缴木材74.9597立方米。  

全力以赴,力破森林火灾。督促森林公安切实把抓预防、查火案、保安全作为日常中心工作,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抓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同时,明确领导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现场勘查、火因调查等侦查工作,迅速查清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有难度的案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并及时报告,共同研究制定侦查方案,明确侦查方向,落实破案责任,确保案件及时侦破。有效维护了林区的治安稳定,保护了森林资源,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

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着力点,认真抓好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督促环保部门,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教活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不定期对水源保护区进行明察暗访,严查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环境监测,扎实推进涉水、大气、危废和辐射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认真推进生态文明创建,进一步巩固“禁白”工作等,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共建生态文明和公众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加大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护力度,确保生态资源安全。督促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维西分局,紧紧围绕“加强管护、扩大宣传、推进科研、社区共建、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好保护区的管护力度。一方面,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消防车播放等方式向村民认真宣传《云南迪庆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迪庆州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提高了社区群众的保护意识。2015年上半年,在巡护过程中,查获并查处偷猎鼯鼠林政案件1起,没收的鼯鼠已被销毁,收回竹圈扣25个。另一方面,逐级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大了火源管理,落实了防火措施,2015年,与护林员签订责任状32份,发放户主通知书830份;深入保护区周边社区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2600份;张贴临时标语416条,会议宣传15次,受宣传人数119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