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厘清“五个清单”落实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07-16 16:55:56   来源:保山市纪委

昌宁县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 积极探索“三转”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效模式和方式方法,厘清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问题清单、项目清单“五个清单”,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干部作风转变,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责任清单促履责到位。责任清单主要使领导干部明确责任,界定“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和解决“不作为”的问题。围绕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梳理出责任清单5047条,其中领导班子1000条,领导干部个人4047条。责任清单以厘清“两个责任”职责为抓手,明确履责主体,形成“明责—履责—督责—评责—定责”的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真正形成“知责任主体之责、履责任落实之责、追责任失职之责”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主体履责到位。

权力清单促规范用权。权力清单主要使领导干部明确权力范畴,界定“有多大权力?能做什么?”的问题和解决“乱作为”的问题。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梳理出领导班子权力清单845条,领导干部个人权力清单3604条。围绕权力清单,坚持以规范权力运行廉政风险防控为抓手,在全县4个县处级领导班子和85个乡科级领导班子及重点岗位人员中认真组织开展权力运行、风险排查和防范管理工作,全县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886个;梳理内部机构659个,查找风险点2600个,制定防控措施2447条;梳理个人岗位1252个,查找风险点5437个,制定防控措施4443条。在规范权力运行中,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强化监督促使领导干部规范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负面清单促风险防范。负面清单解决领导干部“不能做什么?”和“不能为”的问题。结合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岗位实际,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党纪政纪、“四风”等问题,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共梳理出负面清单3117条。针对负面清单问题,以开展“效率建设年”、“纪律作风整顿年”为抓手,确定在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中重点整顿18个共性问题,在执法、服务窗口、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村组中重点整顿48个个性问题,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2015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7件(次),同比增2.17%;处置反映问题77件(次),同比增266.67%;查办违纪案件32件,同比增68.42%;处分违纪人员21人;通过执纪办案,共挽回经济损失46.23万元。

问题清单促解决问题。问题清单主要使领导干部认清“存在什么问题?”和解决“要会为”的问题。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忠诚干净当担”教育活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纪律作风整顿为重点,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相互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和梳理出五个方面7955个问题。针对问题清单,以自身整改落实和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围绕整改任务、整改主体、整改时限、整改实效,要求乡镇和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工作,目前各级领导班子已经整改1851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整改7639项。

项目清单促三重工作。项目清单使党员干部明白有“哪些重大项目实施?”和“领导干部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应该履行什么职责?”解决“会作为”的问题。以项目清单为抓手,盯紧主责部门,制定出项目监督流程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作用,有效解决项目审批难、落地难、推进难、建管难等问题,推进廉洁工程建设,规范项目建管行为,促进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要工作有效推进。2015年全县共实施重点项目141个,计划投资50亿元,增43%。1至6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7亿元,同比增长35.1%,完成市级考核任务57.4%。在加强项目监督的同时,切实加强对重点产业和重要工作的有效监督,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苏红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