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瑞丽市派出三个督查小组、21个纪检组分别对99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半年督查。督查内容重点突出“一责”、“两带”、“三管”、“四同”、“五抓”,深入推进瑞丽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一责”,查看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情况。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按照“管班子必须管党风廉政建设”,抓好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
“两带”,查看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和示范带动作用情况。各级班子成员按照“管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管”,查看主要领导管好自己、管好队伍、管好身边人的情况。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自觉接受监督、习惯接受监督、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按制度管人管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主题教育,坚持严字当头,以更严格的标准、更严格的措施管好干部,做到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领导干部加强与身边人的交流沟通,一起算好贪腐“七笔帐”,常念“经”,常算“账”,杜绝身边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让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四同”,查看各级党委(党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情况。各责任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做到“三个一”:即年初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年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年底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股所级向班子作出总结报告,部门单位向市惩防体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自检自查报告及工作总结,班子成员报送述职述廉报告。
“五抓”,即抓导向、抓重点、抓源头、抓创新、抓追究。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委中心组学习的意见(试行)》,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全市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精神和反腐败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理解反腐败斗争的总体形势,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对瑞丽试验区建设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重点加强对项目建设、工程招标、土地出让和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的监督检查;市委印发了《瑞丽市落实州纪委六届五次全会部署任务分解方案》,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改进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瑞丽市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瑞丽市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干部管理;率先探索开展深化纪委派出机构改革和建立非公经济组织纪检组织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实行责任倒查,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对2014年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10个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王瑞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