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河县组织开展全县惩防体系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四个注重”,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种好“责任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注重机构设置,让督查“有人抓、抓的牢“
在今年上半年的督查中,县委亮出督查之“剑”——在去年派出9个督查组、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带队检查的基础上,增至11个督查组,并由11个县委常委亲自带队赴9个乡镇、74个县直机关单位开展实地督查,更大规模、更“豪华”阵容凸显了县委抓落实的决心,全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注重考评标准,让督查“看得见、摸得着”
县委发出督查通知,要求在完成《2015年党风廉政责任书》责任量化指标的基础上,把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举措部署、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情况纳入今年上半年的重点考评标准,对各单位责任分解、落实等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并将结果计入年终考核的总分。条条细化的考评标准确地告诉了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制必须做什么、应该怎样做,确保落实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不虚置。
注重形式手段,让督查“有效力、见成效”
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各部门,采取听取汇报、询问情况、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综合评定、意见反馈等方式去知悉和掌握,认真细致地查一查落实了多少、落实了没有、为什么没落实等情况。将每个单位督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入《责任制工作督查表》,将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反馈各单位和部门,督促抓好落实。严格的督查手段和方式,点醒了一些部门领导“麻木”的头脑,拉紧了他们“懈怠”的神经,让督查“有力”起来、真正取得实效。
注重结果运用,让督查“抓整改、促落实”
对于督查出来的问题,县纪检监察机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汇总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和新成效要求做好宣传和示范带动,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找原因,要求纪工委深入各乡镇、各部门督促指导问题整改,确保下半年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强化督查惩戒作用,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评优、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对不合格的实施惩戒,倒逼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