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上半年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5-07-14 09:43:06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期,福贡县开展的干部巡查谈话活动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巡查的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谈话、查看笔记,深入了解部门单位一把手近半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分管领导落实对所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责任,同时,监督检查各班子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的执行情况及各部门单位“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巡查结果显示,上半年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良好:一是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门单位一把手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检查责任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二是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在其职责范围内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推进,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做到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到股站所,不留死角。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结合“三严三实”、“忠诚干部担当”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对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廉政从政教育、党政纪条规等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