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吏的重点,在于加强干部权力的约束和监督。2015年来,新平县采取五项措施强化对领导干部严以用权的管理监督。
完善干部评价机制。制定《新平县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新平县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12个乡镇和64个县直部门领导班子、583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测评,全面解掌握了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
从严规范干部管理。对该县“裸官”、超职数配备干部等全面摸底核实。对10家投融资公司25名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清理纠正,对20名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协会)兼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
加强选拔任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两书一表”监督制度,考察组成员和考察对象均签下承诺书,并与考察预告一起公示,接受群众监督。2013年以来,共征求廉政意见194名,对拟提拔干部12批194人次通过电视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每年由县委全委会对当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的正科级干部进行评议。2013年,对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满意度达99.3%,55名提拔任用正科级干部评议满意率均达到96%以上;2014年,总体评价满意度达99.39%,49名提拔任用正科级干部评议满意率均达到95.5%以上。
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对20名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核实。审批报备553名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对13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刑事拘留的4名干部停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