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早抓小,注重源头防腐、治腐,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新平县坚持“敢”字当先、“严”字挂帅、“督”字当头、“育”字统领、“惩”字立威、“实”字托底,构建“四大机制”,压实“两个责任”。
作风“大督查”机制,剑指“庸懒散奢娇”机关顽疾。针对机关顽疾,强化三类督查,着力整治庸懒散奢娇问题。一是强化作风督查。出台作风建设情况督查工作《方案》,成立督查组,明确督查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规定除抓住“春节”、“中秋”、“国庆”、“五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外,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强化会纪督查。由会议主办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牵头,抽调有关工作人员成立监督组,通过实行实名签到制,严格考勤、场内巡视、现场拍照和录音录像等方式,对会场秩序和会议作风纪律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对会议中打瞌睡、交头接耳、玩手机、看杂志等从事与会议无关事宜情况进行固定画面、场景、调查取证等。三是强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点企业落实中的作风情况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评重要内容,作为考评认定和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约谈、问责等相应惩处;顶风违纪的,实行“一案双查”,给予通报曝光。2015年以来,截止6月中旬,问责干部13名,其中,涉及作风问题10名、涉及失职渎职问题3名。派出工作人员60余人次,督查20余个规模较大或规格较高的会议,通报批评违规干部。
党风“大巡查”机制,亮剑“不良现象和突出问题”。坚持正风肃纪不停歇。强化党风巡查,着力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公务员法等不良现象和突出问题。制定巡查工作方案,2015年,抽调13名干部组成6个巡查组,通过召开工作动员会、深入一线翻阅账簿、查阅资料、多渠道寻找案源和问题线索等方式,围绕“人、财、物”重点环节,据对各单位开展巡查时限约为1个月的标准,常规巡查 6个单位、专项巡查6个单位,全面查看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三公”经费支出、重点项目实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惠民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执行、干部人事任免、落实相关制度等10个方面情况。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按相关办案程序处理;巡查中了解的有关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着力发现和整治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廉政“大教育”机制,聚焦“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围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抵御腐败风险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推行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制度。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不定期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电教片,规定每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理想信念教育。每年定期举办全县科级干部培训班,强化反腐倡廉知识培训。用好微格言、微课堂、微廉文、微视频、微漫画“五微”平台和新平廉政网、玉溪党风廉政网、玉溪日报、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等媒体,强化反腐倡廉宣传,严防“权力任性”。投资40余万元,建成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展厅,力争打造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点;投资8万余元建立廉政书屋,藏书2000余册,向党员领导干部开放;向40余名处级领导和县纪委委员印发重要学习资料,向全县575名党员领导干部和123个村(社区)发放《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重要文献,传播廉政思想,不断扩大廉政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
违纪“大惩戒”机制,聚焦“打虎拍蝇不手软”。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惩治腐败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 猛药去疴决心不减、刮骨疗毒勇气不泄、严厉惩处尺度不松和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不断加大查信办案和纪律审查力度,以“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勇气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行为。2013年以来,截止2015年6月中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44件,其中检举控告类98件,办结98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53件55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3件13人,中心办(所)、村组干部28件28人,一般党员干部26 件28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2人,留党察看5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2人,开除公职4人,行政撤职2人,移送司法机关15件15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9万元。回访教育18人(次),按期解除行政处分6人、恢复党员权力12人。发出信访通知书4份、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4份,约谈单位领导3人,督促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通报案件查处情况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