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述职述廉促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5-07-10 15:38:55   来源:昆明市纪委

“我们从镇机关选派了9名干部到各村担任监委会主任助理,协助村监委会工作。每月镇纪委组织召开一次助理工作座谈会,集中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印制发放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对手册中的具体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规范监委会履行职责。”“我们每月对全镇44个村(居、社区)监委会工作进行排名,在月末召开的监委会主任会议上,排名前三名的监委会进行工作经验交流,排名倒数三名的监委会作表态发言,督促监委会切实履职尽责。”

这是2015年7月7日下午,晋宁县纪检监督系统述职述廉会议上,二街镇、双河彝族乡、晋城镇纪委汇报交流各自在探索村(居、社区)监委会如何履行好村务监督职责的一些有益偿试。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监督责任。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的组织保障。2015年7月7日下午,晋宁县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县级机关纪委(纪工委、纪检组)书记(组长)共16人向县纪委述职述廉,并现场接受县纪委常委、委员提问。提问紧扣案件查办、“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等纪检机关主业主责。参与述职述廉人员对提问逐一认真进行了回答。

县纪委领导说:“今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述职述廉要常态开展、规范开展,形成制度。通过述职述廉,促进干部队伍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履行自己肩负的职责。”

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不同的历史时期,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有所不同,但最根本的职责始终是执纪监督。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具体要求,把工作精力集中到纪检监察工作主业上来。要深刻认识落实监督责任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客观需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必须分清主次、突出重点,切忌大包大揽、职能泛化。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通过纪律检查、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同时,要监督、指导、帮助村(居、社区)监委会履行好村务监督职责。县级机关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在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时,要注意对监督服务单位、部门的业务监管责任不能包办、代替,应当把首次监督权交还主责单位或部门,要通过“再监督”及时发现各单位、各部门履职行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执纪问责。

孔子云:“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守正气、正派、正直的职业品质,要始终保持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踩着不变的步伐,坚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有底气监督执纪、惩治贪腐;才能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